【審計報告】路政署修行人路延誤最長達一年 有費用預算超出實際兩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4/27 12:49

最後更新: 2022/04/27 18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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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計處批評路政署修復項目延遲完工。(資料圖片)

新一份審計報告,審視路政署公共行人路的保養工作,發現部分行人路修復工程,有延遲完工及預算過高的情況。審計署審視20個行人路修復工程,發現6個已完成項目中,有4個延遲完工1個月至1年不等,平均延遲6個月,而且全部費用預算過高,幅度由27%至200%不等。

報告審視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期間,路政署批准的20個項目,當中每個項目的核准預算為300萬元或以上,合共7,200萬元,在6個已完成的項目中,有4個延遲完工1個月至一年,平均延遲6個月。其中延遲一年完工的項目,涉及九龍城區一條公共行人路重鋪鋪路磚,有關工程的預定完工日期為2017年9月。該工程分5部分進行,首2個部分涉及共2,300平方米行人路,在預定完工日期,即2017年9月前完成,但路政署卻在2017年11月才展開其餘3個部分的工程,涉及共2,000平方米行人路,故工程延至2018年9月才完成。

路政署解釋,工程有所延遲的原因,是就行人路重建工程制定臨時交通安排時,與該區學校和居民進行協調/聯絡所花的時間較預期長。審計署批評,路政署在申請撥款前,沒有在規劃階段就臨時交通安排進行公眾諮詢;儘管安排把工程分拆為不同部分,在若干程度上能減輕工程的滋擾,但審計署認為,關閉該條公共行人路不同部分共21個月,對居民和公眾甚為不便,認為路政署日後進行修復項目時, 需要於規劃階段就臨時交通/行人的安排諮詢持份者。

審計署又將該6個已完成修復項目的核准預算,與截至2021年6月的實際費用比較,結果顯示該等項目的費用預算全部過高,幅度由27%至200%不等,項目費用預算過高,可引致用來資助其他修復項目的撥款被不必要地扣起,認為路政署需要採取措施,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,提升修復項目預算的準確度。

在預算過高的同時,路政署釋出未動用的撥款亦有所延遲。報告指,路政署向承建商支付最終款項後,需時5至31個月才從整體撥款中刪除該6個已完成的項目;此外,就其中4個已完成的項目,截至2021年6月,路政署尚未從施工令資料及會計系統中釋出未動用撥款,導致500萬元未動用撥款被扣起。審計署認為,在完成修復項目的工程和為相關帳目作最終結算後,路政署需要盡快釋出未動用的撥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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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蘇文軒